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校园疫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部署和崇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校园管控 16 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关于学校大门的管控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只开放北校门,暂时封闭南校门;本校教职工凭有效证件入校,所有人员进入校园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入校,有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及时处置;车辆识别系统暂停使用。(崇左旧校区生活区大门、龙州校区生活区大门亦按此要求严格管控)
2.严控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校园。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确有必要进入校园的,必须做好登记并接受询问、检测,体温正常者由校内对接单位派工作人员到门卫室接入校园,并实施全程管控,做到快进快出。
3.假期期间除学校值班人员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各单位疫情防控负责人、已获批提前返校教职工外,其他教职工要根据崇左市江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管控情况及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才能提前返校进入校园;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进入校园。
二、关于教学和运动场所、设施的管控
4.学校体育馆、体育运动场、音乐厅等所有室内公共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图书馆、教室、会议室等教学场所设施停止使用,如需使用,需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使用前后做好全面消毒等防护处置措施。
三、关于食堂、校内各营业场所、摊点的管控
5.食堂管控:正式开学前,学校只开放第一食堂面向师生服务,第二食堂停止营业,开始营业时间等待学校通知。
6.第一食堂要严格管理校内各类服务人员。对食堂工作人员、环卫工作人员和校园必要维修的人员做好排查工作,了解来校前居住地、接触人员等情况,近期本人及密切接触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做好登记备案;实行统一管理,挂工作牌到指定校内活动区域,加强各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
7.校内各营业场所、摊点管控:校内各类商业经营场所、门面、摊点、商铺等在正式开学前、没有得到学校批准不得擅自营业。
四、关于教职工宿舍的管控
8.近 14 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校外返回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在抵达学校后必须立即主动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不如实申报旅行史或居住史,不配合接受测量体温、流行病学调查、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不服从封闭管控、不听劝阻,甚至无理取闹、滋事生非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教职工及家属要遵守自治区、崇左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应该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配合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自觉遵守口罩规范使用和废弃口罩处置相关规定。
10.居住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并立即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由地方政府依法对所在教师公寓楼、宿舍楼实行封闭式隔离。
五、关于学生宿舍的管控
11.假期留校留学生由国际交流处负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管控工作,现住在 22#、23#留学生公寓楼的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设立值守岗位,对特殊情况须出入者做好登记,进入该楼必须做好体温检测等必要防疫检测。校外留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12.假期留校学生和已批准提前返校学生由学工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关心在校学生生活。
六、其他管控措施
13.值班安保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校园巡查,及时提醒、教育、劝阻出门不戴口罩、扎堆聊天、聚集运动、串门聚会等行为,对防碍疫情防控或影响师生正常生活的不良、不当行为给予制止,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将在校园东北角(原驾校闲置空房)设置独立、隔离的健康观察区,健康观察区一旦启用,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出入。
15.校园应急管控措施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上级部门、崇左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并及时发布。
16.崇左旧校区、龙州旧校区按以上应急管控措施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事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全校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带头遵守纪律,主动参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师生要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特此通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6 日